校人发〔2018〕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104号)(以下简称“博新计划”)。根据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度“博新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安排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由国家博管会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9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指2018年1月1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且2018年12月1日以后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4.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1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5.申报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且须符合优先资助研究领域(附件1)。
6.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7.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9.此前未获得过国家“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及引进项目”、“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三)申报流程
1.2019年1月10日后,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
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
2.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全部材料一式两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所有申请材料均须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2)身份材料。已获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及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登录“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3.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申请人将上述“(三)第2项”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报送拟进流动站所在二级单位。
4.二级单位审核个人申请材料,连同博新计划二级单位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于2月28日报送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5.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汇总、审核材料,3月10日报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
二、其他事项
1.已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准“博新计划”后,其博士后研究期限顺延24个月。
2.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3.校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博新计划”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合作导师和优秀博士毕业生积极参与申报“博新计划”。
4.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国博士后网站《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104号)。
联 系 人:焦丽君
办公电话:62332009
电子邮箱:postdoc@ustb.edu.cn
附件:
1.2019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
2.“博新计划”二级单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