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发〔202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切实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奖励与表彰的导向作用,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现将2021年职业荣誉奖的有关事项统筹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职业荣誉金质奖:自从教开始时间到2020-2021学年,从教连续30年。
职业荣誉银质奖:自从教开始时间到2020-2021学年,从教连续20年。
职业荣誉铜质奖:自从教开始时间到2020-2021学年,从教连续10年。
职业荣誉退休奖:于2020-2021学年退休。
2020-2021学年指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从教”是指在大中小学、教育部等教育管理机构部门从事教育教学等相关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 申请人范围
职业荣誉奖面向我校在岗在职的教职工,不设比例限制。
(二) 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思想品德优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违规违纪行为。
2. 参评年限内每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工作安排
(一)4月21日至5月14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附件1并提交至二级单位,各单位核对并汇总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
(二)5月21日,各单位报送以下材料:
1. 职业荣誉奖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1);
2. 2021年职业荣誉奖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2);
3. 二级单位关于职业荣誉奖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和公示说明(纸质版);
4. 申请人员电子版彩色生活照1张(电子版,不小于2M,文件名为“奖项名称+年份+单位+本人姓名”)。
纸质版材料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材料(文件名为“奖项名称+年份+单位”)发送至shizi@ustb.edu.cn。
(三)5月24日至28日,人事处汇总名单,商请纪委和教师工作部对候选人进行审查。
(四)报送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名单。
联系人:韩 岱 韩宁宁
联系电话:62332213
附件1:职业荣誉奖登记表
附件2:2021年职业荣誉奖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4月21日